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Useless Woman (一)


Useless Woman




(譯自手機小說「駄目な女」 作者 umi)[版權問題,未能全文登出]



星期六早上,總是睡在陌生男人的床上,這傢伙,是誰?



最近,腦袋越來越像是吃錯藥。



還是……



追求快樂,被男人擁抱,這就是我。



又有什麼不好?



「過一會兒把你給賣了。」



「我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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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睜開眼,就在陌生的房間,陌生的床上,旁邊睡著一個陌生的男人。

這傢伙是誰?

從床上起來,裸著身體,走到茶几邊,拿起煙點燃起來。

大大地吸了一口,腦袋還是一陣眩暈,酒精還殘留著。

從鼻子噴出煙來,望著升起的紫煙:「糟糕,這味道。」

喝得太醉,第二天連煙都覺得不好吸。

雖然如此,但還是很想很想吸,真的不好思議。

煙灰缸裏捻熄,開始收拾自己散亂一地的衣服。

說實在,昨晚真的脫得太急了得說。

扣子都沒有解開,就把胸圍脫了。

拾起掉在床邊的內褲,我發呆了,多數都是自己脫的吧?

正當衣服都穿得七七八八的時候,那男人醒來了:「要回去了?」

「要回了。」說完這句,我就離開了。

「再見。」

男人說了一句,但我並沒有打算回應。

那麼,bye-bye。

十月的早上,空氣真冷。

白茫茫,明亮的景色。

看看手錶,時間是六點。

大大地嘆了一口氣,又點燃了香煙。

每逢周末,我的腦袋總是發作,像是吃錯藥似的。

星期六早上,睡在陌生男人的床上。

可能是在陌生床上不能熟睡,每次腦袋一發作,我就要回家。

一邊吸著煙一邊走著,被拖著狗散步的大嬸盯著。

又嘆了一口氣,我把香煙捻熄。

在袋子裏翻找出煙灰缸,要是把煙種隨便丟的話,準被她哼鼻子。

那大嬸肯定在想:這女人,又把男人給甩掉了吧。

可是,對於男人以外的事情,我還是認真的。

在自動販賣機買了一罐暖暖的咖啡,在月台獨伶伶地一人喝著。

「難喝死了。」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但那又怎樣?」

這就是我。

望著進入月台的列車,踢著高跟鞋的鞋踭,我邁步走去。

就這樣掉進鐵路,就能從此消失吧?我這樣想著,噗地笑了出來。

討厭身體被撕開得一團團。

反正如此,倒不如漂漂亮亮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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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不上大公司,好歹也從明治時代開始也超過100年的建築公司,我現在就在這家公司擔任會計事務。

不算花俏,也不算老土,過著極為普通的OL生活。

從星期一到星期四,到公司上班然後回家,生活就是這樣。

偶然被同事邀請去吃飯,三次邀約只去一次,這是我的定則。

這也是為了維持一定的人際關係。

「上興趣班?」

「嗯,今晚要去了。」

笑著臉拒絕邀請。

在公司,我不吸煙。

午飯便當也是自己親製的。

「一個人生活,只好節省點……。」

其實這是謊言。

並沒有金錢上的煩惱。

只是,要對著別人強顏歡笑,我覺得困倦。

到了星期五夜晚,即使被邀請三次,我也會回絕。

星期五夜晚,我要做回自己。

回到家把衣服換了。

把妝化得濃艷些少。

袒胸露乳,把平常不會穿的高跟鞋穿上。

「老闆,一杯波本(威士忌)。」

把玻璃杯裏的冰塊搖得叮噹響,像是暗號般,有男人接近過來。

「一個人?」

「大概是。」

「旁邊,可以嗎?」

「請。」

淫蕩地微笑的我。

就這樣,今夜,又是一個被男人擁抱的周末。

(待續...)

2013年5月14日 星期二

還有必要開分店



今天有事去葵芳,經過葵涌廣場一漫畫鋪,在店外了瞄了兩眼。




老闆問:「有冇咩書想要?」

其實我也沒有什麼書想要,就禮貎地回了句:「你地在天水圍有分店不?」

老闆聽後笑了笑,似乎沒有答的必要,那張嘴巴好像要說:「這怎麼可能?」

我見狀也打個圓場:「那也是,生意難做。(葵芳都不知捱到幾耐,做這種小生意要開分店又談何容易?)」

老闆也笑著說:「是啊,現在的人都…」

「現在的人都用手機了。」





約十多年前,家庭電腦配合寛頻上網,很多小說,漫畫,以至很多文字創作都可以在網上閱讀,令全世界的出版業都備受挑戰。書,漫畫書,雜誌也不過是一個載體,當出現了另一個更方便的載體--電腦的時候,書藉也就要面臨挑戰,甚至漸漸被淘汰了。尤其是漫畫,雜誌這類速讀的刊物,若你是無意收藏的話,在電腦上看最寫意的了。既不用自己掏錢走出街買,更不用拿去回收或是作二手賣。




真的,沒想到十年後,情況更糟。以iphone為先導的智能電話出現後,漫畫業更進一步委縮。像布卡漫畫這類更新又快又多的app出現後,再配合越出越大屏幕的智能電話和平板電腦,幾乎可以說是對現在漫畫業的趕盡殺絕。有時經過信和,我真的很想問問那些漫畫店的店長:這一兩年你們的銷售情況如何?

未用布卡之前,我有很多誤會。我以為這些免費提供的中文版是來自中港台漫畫出版社翻譯的產物。是侵權的中文版。不過我錯了。原來它們是侵權日文版的中文版。布卡漫畫這個app的可怕在於這些漫畫是來自各翻譯小組直接拿取日文版來自己做翻譯,出中文版。這樣做便直接繞過了中港台的漫畫出版社。出版社由向日本方面申請版權到中文版流出市面,至快也得兩個月。難怪布卡的漫畫可以更新得這麼快。在正版的中文版流出之前,就將之謀殺了。情況跟日劇電影的字幕組一樣,[快]已經是最重要的先決條件了。其實也根本沒有幾多個讀者會關心譯文的質素,出一兩個錯別字也不至於影響閱讀的心情,可能甚至變成一種時尚。



現在沒有多少間漫畫鋪會做租書服務。生活在西北部,我以前有一段時間也和友人去漫博會租漫畫。豐盛時期的漫博會在屯元一帶有三間分店,現在只剩下屯門栢麗一間。而且,已不提供租書了。整個租書區已畫為二手書區,十元一本,兩本十五元。付得出這個價錢,漫畫書便乖乖跟你走。買滿約多少錢後,還有大抽獎。絕殺!



望著那些原本是租書區的舊漫畫書,我有點不知所措。腦海裏浮現出一種光景:黃昏時份隔著磨紗玻璃射進來的夕陽,放學後三五成群的中學生,穿著純白的校服,放下書包,混進租書區找書租借的歡笑聲。不過如今已經絕跡於此。越來越少的人願意買了,更何況租?



一切都幻化成回憶,就像租書區的漫畫書,一本一本地被帶走,一點一滴消逝。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譯文



悲しいときも、うれしいときも、ビール一杯。
譯文:夏天也好,冬天也好,雪條最正。
どうしてそんなことになっちゃったの?
譯文:為什麼總是雪條?
俺の気持ち、誰かがわかってくれる。
譯文:邊個知道我點解咁鐘意吃雪條。
迷っちゃった、おれのしんろ。
譯文:煩緊吃邊條雪條好。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買不到村上的新書

越是買不到新書,我就越是對記掛這位朋友。上個月斷斷續續睇完他那本暢銷書,找了他的resume來看,發覺他真是一個幸運的人。

        我這位朋友性格內向反叛,從小就是不幹自己不喜歡的事。雙親都是教師,自幼就他向他灌輸本國文學作品。可惜,他對本國文學一點也提不起興趣,他自稱也沒有幾個本國作家可以感動他。反而嗜讀西洋小說,歷史故事。實在逼不來,父母急也沒有用,兒子就是這種性格。

        中學時期經常曠課,和女生出去廝混,書也不怎麼讀,英語也不怎麼樣,不過成績維持在一定水準。考取法律系失敗。重讀一年,發現自己真正想讀的還是文學。於是考入了大學戲劇系。不過撞正六十年代學生運動,跟中學一樣,他依然沒有怎樣上學。終日沉醉爵士樂,流連唱片店,他打趣跟我說:沒有爵士曲他就寫不出東西。

        他最幸運的地方就是和陽子相遇。從此二人在大學學運中出雙入對,末畢業就決定和陽子結婚,這當然受到父母的反對(當然了,教師的父母會那麼輕易放任孩子做這做那?)。但岳父只問了他一句:你愛陽子嗎?

        廿三歲完婚,婚後搬進女家住,夫妻倆一起在唱片鋪打工,一打就三年。節衣縮食,終於儲下一筆錢,開了一間小小的咖啡店。托賴生意還不錯,之後又再開分店,還開了一間以貓為主題的咖啡店,吸引了記者來報導,生意上頗為成功。
作為一店老板,他平時就坐在店內看著食客,觀察人生百態。平時閒來還會翻閱西洋小說。二十九歲那年,某個下午,在野球場看巨人隊比賽。放下手中的啤酒罐,他開始在想:其實我也是不是能夠寫小說?於是利用打烊之後的時間,每天都寫少少,完成了第一篇小說。句子很短,也不甚成熟,不過取下了當時的一個文學新人獎 ,之後便開啟了他的作家之路。

        他那本名著寫於旅居歐洲期間,真是私人到極點的作品,據他所說是思念某幾位死去的朋友所作(這幾位死去的朋友我都不太認識)。主角明顯有作者年少叛逆的痕跡,和女生廝混上床,自瀆,一段令人糾結的戀情,怎麼看,都似是他和作者朋友的生活經歷。綠子那種無所不講,不吐不快的個性令人讀之相當痛快,也是將男主角與直子之間斷續而糾結的關係中解救出來的唯一處方。最後主角和綠子結合也是合理的,綠子的出現也令故事下半部輕鬆很多。

        有機會再見到他的話,真想問他:喂,如果當年沒有遇上陽子,你現在會怎麼樣?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茉莉花香

今晚行過公園,我聞到一陣茉莉花香,令我想到小時候在親人家中聞到的香味。可惜,茉莉花的香味無法用照片傳達,所以我也沒有打算上傳照片。更可況,我根本就找不到茉莉花。其實,我連找也沒有找過。

那可能是一種誤聞,也可以是說一種幻覺。可能是幾日沒去跑步,幾日沒有到過公園。一別幾日,重到公園,腦子就想自以為,以為找到一些新鮮的事物。

不過,攝造,也得找到個適當的原因。平時去飲茶,我點的是普洱;買回家的茶葉,我首選是日本出產的玄米茶。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理由是去選苿莉花。

我確實是聞到一陣茉莉花香味,而且我確定當時是清醒的--沒有飲玉泉。我想起以前外婆曾經從陽台摘下來俾我聞過,一股清遠幽香的味道。

可能是我太過思念茉莉花。

2013年5月5日 星期日

hill杏



就是一種原本你不應得到,但是偶然有個機會可以被你得到,於是你開始煩惱,要,還是不要好?

  要的話,肯定肯定以後有無窮無盡的煩惱。不要的話,你又會後悔錯失機會:哎呀,點解當初沒有好好把握?於是,你選擇左:要。世人A,B,C。。。。幾乎全部都,肯定至少百分之九十都支持你要。因為你要,他們才有戲睇。你要左,佢地適當的時候跳出黎支持一下你好了,對嗎?



  所以,hill杏,是沒什麼好煩惱的,因為佢一出現,已經是一種差不多等於必然的存在。就好似,一張六合彩,hill杏地中了三個字,四十蚊,你要不要?中了獎,想獎勵一下自己,四十蚊,去大家樂打邊爐你還是要掏多個十幾蚊出黎。咁,你其實可以食平一點,一碟咖喱雞飯,總夠了吧?

  看見人家在隔離大酒樓食個九大簋,魚蔘翅肚,你羡慕個屁?鬼叫你中得三個字。好好努力吧,下次你不會只中三個字。